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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华森林公安:非法采集野生石斛 冼某被采取强制措施

原作者: 郑万生 来自: 江华融媒体中心 收藏 分享 邀请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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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江华森林公安局在“守护潇湘2024”专项行动中,经群众举报,查处一起非法采集野生石斛案,涉案当事人冼某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查处,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

冼某是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镇村民,2024年3月底,他在没有办理野生植物采集证的情况下,擅自到本村大岭岐山场的一株荷树枯枝杈上用竹棍杵下4小丛野生石斛。将采集到的石斛拿回家后,将石斛的根须贴放在树皮上,根须上面覆盖一些苔藓并存放在自家屋檐下的排水沟里。经江华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鉴定:冼某非法采集的野生石斛的种类、名称为兰科石斛属重唇石斛,株数4株,属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(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)当中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,保护级别二级。冼某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,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,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。

来源:江华融媒体中心

作者:郑万生

编辑:刘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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